根据《关于迅速申报粤港澳跨境货车司机信息的紧急公告》,各粤港、粤澳跨境货物运输公司、自货自运生产企业,需向我局按时申报公司聘用的全部跨境货车司机在用手机号码、香港和内地的常住(或临时)住址等信息。同时按照当前省疫情防控要求,我局于2020年8月17日12时起,对未完成申报或涉嫌申报虚假信息的公司,已暂停办理公司名下跨境货车的全部业务。
现经我局核准,东莞百业运输公司等16家跨境货物运输公司已申报公司聘用的全部跨境货车司机在用手机号码、香港和内地的常住(或临时)住址等信息,我局已恢复以上16家跨境货物运输公司的业务办理。今后,我局将陆续公布核准后可恢复办理业务的公司名单,敬请留意我局公告。
在此,我局重申:各粤港、粤澳跨境货物运输公司、自货自运生产企业应当配合我局落实当前省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申报公司聘用的全部跨境货车司机在用手机号码、香港和内地的常住(或临时)住址等信息。如以上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向我局重新申报。对已恢复业务办理的跨境货物运输公司,经核实存在信息变动但未重新申报的,我局将按要求再次暂停该公司的业务,直至完成重新申报后方予恢复。
希周知。
附件:恢复办理业务的公司名单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