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广东省公安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gdga.gd.gov.cn/gkmlpt/annualreport)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东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公安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积极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认真落实主动公开。2022年,省公安厅通过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公开发布1.7万余条政府信息,其中政务网站发布警务工作信息2500余条。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信息、公务员招考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政务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五公开”专栏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82条。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份,采用图文、视频相结合形式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3篇(次)。规范决策公开,及时发布征求意见稿8篇(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6条。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补充公开6份涉户政管理、印章刻制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省公安厅通过系统、信函、当面形式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9宗,按规定时限依法办结135宗(4宗结转下年办理)。处理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13宗,行政诉讼4宗。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完成规范性文件库建设相关工作,在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栏目统一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高度重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全年规范办理23条找错留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推动广东公安“平安厅”信箱网站互通对接,推出“平安厅”信箱微信小程序。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省公安厅组织集中宣传活动86次,召开新闻发布活动7场。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日华同志接受南方日报专访,就广东公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全省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着力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等话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升级完善“平安厅”信箱,全年累计接收有效群众来信9.2万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7万个。办理省政府转办网民给省长留言函复意见共10份,全部依时答复。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清理一批已过有效期的文件,加强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
(六)强化监督保障。制定政务公开分工方案,明确各警种部门责任,每季度通报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对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季度抽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公安厅在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拓展公开平台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众参与公安机关决策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全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指导措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调度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疑难情况,抓好工作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
(二)加强民意收集,提升决策水平。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的渠道,积极利用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电视、报纸等更多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充分解读,聆听更广泛的民情民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和督促检查,确保制定程序完善、内容合法,并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按要求将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确保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全面、详细、准确、贴近日常生活,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确保群众看得明、听得懂。依托“平安厅”信箱平台畅通咨询渠道,加强舆情监控和研判,及时改进公安执法和管理服务工作。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保障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引导全省公安机关准确把握《条例》精神,编印2022年度信息公开典型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升队伍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宽主动公开范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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