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省毛发初筛验毒筛查工作,推广应用禁毒科技手段进一步推动全省毛发初筛开展,有效提升涉毒人员查处管控效率。省公安厅禁毒局联合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开展毛发初筛验毒设备检测结果准确度测评工作,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三、测评时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发邮件通知。
四、测评地点:广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白云区同沙路135号)。
五、报名须知
(一)本次测评免费参与,自愿报名。参与测评过程中企业的交通、食宿费用、设备及耗材费用等由各企业自行承担。
(二)报名对象
1.各毛发初筛设备生产厂家。
2.经销商报名参加测评的,应当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同一生产厂家不得授权多个经销供应商参与,且不接受联合组队。生产厂家已报名参与测评的,经销商不再参与。
3.广东省内各县区在用的毛发初筛设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应当报名参与测评。
(三)报名材料:参与单位必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四)参加测评的设备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交相应的设备参数、行业标准、质量认证、机构认证等相关证明。同一厂家有多种产品参加测评的应分别列明。
(五)毛发初筛设备至少能对下列毒品进行检测分析:吗啡 morphine,MOR(CAS:57-27-2)、甲基苯丙胺 methamphetamine,MAMP(CAS:537-46-2)和氯胺酮 Ketamine,KET(CAS:6740-88-1)。
(六)参与测评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测评形式
(一)省公安禁毒部门组织各地市禁毒部门、第三方鉴定机构、行业专家共同组成毛发毒品筛查检测产品质量评估组(简称评估组),由评估组组织具体实施质量评估工作。测评实施方案由专家论证通过后专门发放。
(二)用于毛发毒品筛查检测产品质量评估的样本由评估组统一制备,统一编号,统一配发。每个参与测试设备检测样本包含吗啡、苯丙胺类、氯胺酮(含交叉)共100份。
(三)阈值标准采用公安部《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标准值0.2ng/mg,当待测检材中相应毒品的浓度低于该阈值时呈阴性,高于该阈值时呈阳性。
(四)每类初筛设备,参与单位最多由5名工作人员最多可携带3台同型号设备和120份检测耗材进场测评,不得多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检测结果。
(五)测评结果根据检测准确率等对测试设备进行排名并向各地禁毒部门内部通报结果,供各地禁毒部门在实践中应用。
七、诚信要求
参与测试的厂商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在测试过程中无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
八、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7月8日,有意参与的单位填写报名表,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技术指标、设备参数、行业标准、质量认证、机构认证、业绩证明材料等,报名表及附件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材料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13号罗梅良收,电话:020-83112194,电子版统一打包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邮箱598647186@qq.com。
九、其它
未尽事宜,另行告知,请厂商随时关注。报名材料将予以保密。本次毛发初筛设备检测结果准确度测评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所有。
附件:1.毛发初筛设备检测结果准确度测评报名表
2.报名所需材料目录
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罗梅良、江兴城,联系电话:020-83112194、020-8311219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