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40/2019-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公安厅 成文日期: 2019-06-05
名称: 关于启动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工作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1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启动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3  浏览次数:-

  经粤港双方商定,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厅交管局)将自2019年6月12日起,正式启动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工作。现就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粤港两地政府同意在莲塘(香园围)口岸开通前发放2000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配额和200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配额。两地政府会根据申请情况,考虑进一步增加配额数量,以满足市民对跨境交通服务的需求。

  二、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条件同深圳湾口岸、沙头角口岸粤港商务车申领条件一样,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工作措施中非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

  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投资类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按增量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非投资类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或者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不予增办。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而未申领其他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按照新办第1个粤港商务车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

  三、从即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厅交管局政务服务网(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并收到厅交管局短信告知窗口办理号和办理时间后,依时来厅交管局车管办事大厅办理。具体办事指南可登录厅交管局政务服务网查询。

  四、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日常管理,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工作措施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