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城

  林金城,男,1976年1月12日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揭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要案中队中队长。

  2018年9月4日,刚办结手头一宗大要案的林金城同志,又通宵达旦投入另一宗案件的侦办中,因连续奋战过度劳累,突发急性心梗,经抢救无效于9月11日凌晨不幸逝世,因公牺牲。

  该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从警21年一直战斗在大要案侦查的最前沿,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惦记着正在办理的案件不要超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一生侦办270余宗案件,抓获500多名犯罪嫌疑人,没有发生一宗因证据不足被退查的案件,没有出现一起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情况;不畏艰险、敢于牺牲。面对困难迎难而上,一人制服两名逃犯缴获一枪一刀,面对危险挺身而出,抓捕行动中把防弹衣让给同事而自己带头往抓捕现场冲;践行贤德、清廉自守。去新疆办案在40℃高温下步行3公里回旅馆,到外地抓捕逃犯3天只花不到500元,只为给单位节省资金。

  在告别仪式上,曾被他抓上法庭判刑的刑满释放人员,也自发前去送别。林金城同志牺牲后,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对其先进事迹给予高度肯定;揭阳市委高规格为其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并进行全市巡回报告,同时追授其“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追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