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娟

  陈少娟,女,1963年10月出生,广东省汕头市人,中共党员,学历大专,二级警督,生前系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龙眼派出所综合内勤室一级警员。

  该同志从警35年来,先后在市劳教所、市公安局公园区分局治安股、金平分局石炮台派出所、龙眼派出所工作,她始终牢记党的教导和人民的期盼,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怀揣着对公安工作的热爱和执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把全部的青春和热血献给了公安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16年7月8日日下午,陈少娟同志在单位工作期间突然晕倒,被送医院救治,期间一直昏迷不醒,经诊断为蛛网膜下腔二次出血并脑疝晚期。7月30日17时25分,经医院多方抢救无效,不幸去世。2016年8月1日,汕头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于2013年1月被评为汕头市“十佳人民警察”。牺牲后于2016年12月被广东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