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东平

  吴东平,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1993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城区派出所社区民警。

  该同志从警20年来,长期扎根基层,舍小家顾大家,在社区警务这片热土上默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起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800余人次,为群众代办户口,居住证等5000余件,调解纠纷300多起,建立出租屋档案700多个。工作中,他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对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创立了“五色分类管理法”,运用到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辖区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吴东平同志长期患有高血压病,还坚持带病工作。2015年6月1日下午,吴东平同志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15年6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确认吴东平同志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曾多次被评为 “执法标兵”、“ 先进工作者”,多次荣获公安嘉奖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