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部批准,自2017年12月起,广东自贸区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推广至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在9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即粤港澳大湾区9市)和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及3个外籍人才认定的配套规定如下:
一、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珠三角自创区9市或揭阳市人民政府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二、对在珠三角自创区9市或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创新创业团队的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根据人才积分评估标准进行评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三、外国人以自然人身份或者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在珠三角自创区9市或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内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投资数额合计100万美元(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四、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珠三角自创区9市或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五、在珠三角自创区9市或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创业的外籍华人(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可凭工作许可和雇主担保函件直接申请5年有效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也可凭创业计划直接申请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六、对经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珠三角自创区9市或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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