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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公安厅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1-10-22 09:08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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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近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公安厅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黄宏达主持召开与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志忠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黄宏达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王志忠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表态讲话,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杨日华主持会议。

  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晓牧,省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及巡视组全体成员,省公安厅党委班子成员,厅直各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正处长以上干部,特勤局、广东警官学院班子成员,厅离退休人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黄宏达同志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对巡视制度进行了革命性改造。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亲自研究部署,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不断引领推动巡视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省委坚持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摆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广东巡视工作不断巩固提升、深化发展。省委决定对省公安厅党委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公安厅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省公安厅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省公安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黄宏达同志指出,巡视是重要的政治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着力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是深入了解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等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1+1+9”工作部署等情况;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机关党建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持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深化自我革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王志忠同志表示,省委巡视组到省公安厅开展巡视工作,既是对厅党委党的建设和履行职能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更是对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心厚爱和鞭策推动。厅党委班子和全体党员民警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省委巡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重要检验,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视工作各项要求的落实。他强调,要坚决主动接受监督,厅党委和全厅干部民警一定要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全力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要客观如实反映情况,敢于揭短亮丑,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对违规违纪线索要一查到底。要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抓住此次巡视的有利契机,切实把巡视组各项工作要求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个人政治素养大提升、队伍纪律作风大改进、公安实战能力大提高的目标。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抓好巡视期间个人自查和巡视组查找发现各类问题的整改工作,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做好服务保障,协助做好谈话安排、调阅资料、专项检查等工作。同时,畅通省委巡视组和干部群众的联系渠道,协助省委巡视组全面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增强保密观念,不打听、不传播任何巡视相关的工作秘密。

  省委巡视组将在省公安厅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20-83851833;来信请通过中国邮政渠道,在信封标注“广东省委第三巡视组收”。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公安厅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省公安厅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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