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主动协助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双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引导其依法开展相关活动,江门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到该市统战部、台港澳办公室、侨联等部门走访调研,并就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高质量服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征求意见。
调研期间,统战部、台港澳办公室、侨联分别介绍了《管理法》实施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江门的活动情况、遇到的困难、出现的问题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方的意见。江门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一一详细记录,并现场进行解释答疑,同时,双方围绕《管理法》以及促进境外非政府组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引导合作双方在该市依法活动等方面进行交换意见。
据了解,2017年以来,到江门市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250多家,办理临时活动备案86项,这些活动在公益慈善、推动文化交流和改善教育、医疗环境等方面做出了贡献。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江门活动,为确保江门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良好秩序,确保合作双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江门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一直秉承服务理念,主导协助境外非政府组织办理相关事宜并尽快熟悉《管理法》各项规定。
附件下载:
长者助手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