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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召开部分国家驻穗领馆官员座谈会

时间:2017-05-14 15:32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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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于5月4日上午,在广州召开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德国、英国、比利时、挪威、美国8个国家驻穗领事馆官员座谈会,对我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情况进行通报,对各领事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陈先勤表示,今年1月1日《管理法》实施以来,一是省公安厅作为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受理窗口均对外开放,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登记、备案、咨询等服务,各业务主管单位也积极履行职责,为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代表机构出具同意担任主管单位的文件,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做好服务工作;二是通过通气会、座谈会以及媒体的相关报道,《管理法》逐渐被社会各界所熟悉;三是与《管理法》配套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7)》国家和广东省的版本均已公布,为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备案提供了明确指引;四是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积极申请在我省设立代表机构,或开展临时活动备案。今年1月3日,公安厅受理登记窗口共接待2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前来办理咨询、登记备案等各项业务。1月19日,公安厅举行颁证仪式,为在我省首批登记的“香港中华总商会广州代表处”等6家境外非政府组织颁发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后又陆续为“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广州代表处”等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颁证。还为美国华尔儿童收养中心与中山市福利院合作项目等临时活动进行了备案。此外,公安厅还为澳大利亚、韩国、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173家组织提供咨询等各类服务。在全国来说,目前已有72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地域涉及23个省市区,业务领域涉及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和济困救灾等7大领域。可以说,《管理法》实施以来,法律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对推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业务活动,促进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接下来,我省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管理法》的要求,继续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促进境外非政府组织来我省开展合作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美国、澳大利亚等领馆官员对公安机关举办座谈会表示感谢,并对公安机关专业、透明的做法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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