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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罚,但“驾驶人”酒精含量为0?

时间:2022-12-07 15:22 来源:广东交警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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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凌晨3时许,中山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小客车在中珠联围海堤磨刀门路段撞到了围堤,事故没人受伤,需要交警到场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处置,来到现场发现事故车辆车头损坏较为严重,驾驶室的两个气囊都已爆出,被碰撞的围堤处散落大量零部件碎片。同时有多名男子站立在车辆周围。在向报警男子韩某了解情况时,韩某称当时是朋友陈某开车,因为不熟悉路况,加上对向车道车辆开了远光灯,所以撞上了围堤。其间,陈某也承认当时是自己开车。

  可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几名男子神色有异,怀疑陈某顶包,马上向陈某陈述了顶包的后果,并要求现场几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现场检测显示韩某的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另外一名男子的酒精含量为56mg/100ml,但自称肇事司机的陈某酒精含量却为0。因肇事司机未能明确,加上案件涉及酒驾,于是民警带几个人带往医院抽血后带回大队接受调查。在询问过程中,3名当事人终于交代事发真相,当时是韩某开车,陈某则是韩某撞车后赶到现场顶包的。

  事件真相

  据韩某交代,11月29日深夜23时许,他和两名工友在坦洲南村市场吃夜宵喝酒。期间,他喝了少许啤酒。翌日凌晨1时30分许,他驾驶小客车搭载工友回位于中珠联围海堤路段的工地宿舍,车辆行至磨刀门路段时,不慎撞上右侧海堤。事发后,他担心酒驾肇事受到严厉处罚,于是让车上的同事打电话叫来另外一名同事陈某到现场顶包,未料事情还是被办案民警识破。

  真相大白后,韩某、陈某对自己的无知行为感到后悔。12月5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含量韩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2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处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酒后驾车危害大,因为担心酒后开车受处罚,找同事顶包更是不可取,然而酒驾“顶包”根本帮不了别人,反而还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广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警方提示: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更不要心存侥幸尝试任何顶包行为,其结果终将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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