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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家种这植物,被警察找上门!

时间:2020-05-25 09:24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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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喜欢在家里养养花种种菜,陶冶性情,不过,东莞有一名男子因为家里种的两棵稀罕“植物”,连警察都惊动了,他种了啥呢?

  近期,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根据相关线索,发现长安镇莲峰路某小区内一住户种植并吸食大麻,随后分局立即展开相关调查工作。5月13日19时,分局侦查员在长安镇莲峰北路14楼某房间内当场抓获吸食并种植大麻的嫌疑人黄某辉(男,28岁)。据了解,嫌疑人有吸食大麻的习惯,为满足自己吸食,于4月中旬通过朋友从外地带回大麻种子,后便偷偷在家中种植了两株大麻。因东莞的天气气候不适宜种植大麻,黄某辉又在网上购买营养液、紫外灯、发热的探照灯及保温箱等设备,营造一个大麻适宜生长的环境,据黄交代,其已吸食自种的大麻三次。警方在现场还查获了大麻吸食工具等物品。目前,黄某辉对自己吸食、种植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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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网上购买大麻种子并在室内种植案件

  4月中旬,古镇警方在排查工作中发现,一名中山籍男子竟涉嫌在自家种植大麻。接到线索后,古镇警方展开侦查发现游某有重大嫌疑,于是调取了他居住地、工作地周边的视频监控,快速锁定嫌疑人游某。4月24日上午11点,古镇警方在横栏镇某工业区一厂房内抓获嫌疑人游某,并在其指认下,民警在其位于小榄镇的某住宅内缴获正在种植的大麻植株27株(重约2公斤),大麻种子一包,现场抓获另一名嫌疑人林某。这是今年以来,中山首次查获室内种植大麻活体植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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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人意外的是,游某和林某两人还是生意伙伴。据游某、林某交代,他们做生意最近在研发植物生长灯,专门用于大麻种植的植物灯。为了试验植物灯的效果,两人商议购买大麻种子来种植。林某网购大麻种子和大麻专用的培植营养剂及培养土。经审查,嫌疑人游某、林某对购买大麻种子、室内种植大麻植株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古镇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游某、林某二人作出行政处罚,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法律普及

  一、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行为及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警方提醒

  种植买卖毒株,轻则违法!重则犯罪!一定要提高对毒品的认知能力,不能被一时的利益冲昏头脑走上涉毒违法犯罪道路!

  (广东省公安厅 编辑: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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