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最新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新《规范》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新《规范》第八条规定: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
“三不进站”
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六不出站”
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二十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检查制度,配备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对出站营运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营运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
其中,第四点提到:(四)检查旅客安全带系扣情况,确保营运客车出站时所有旅客系好安全带。鼓励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报班、出站环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营运客车、驾驶员有关单证一致性查验,提升查验效率。
安全带的作用到底有多重要?许多人可能不知道。当因为没系安全带,而失去生命时,却为时已晚。
交警蜀黍提醒:系安全带的“小细节”,往往关系着生命“大安全”。无论是大车,还是小车,前后排都要系安全带。
深圳:谁不系安全带罚谁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在11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中明确规范安全带的使用行为:
第十八条: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五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五百元罚款。
在乘车时,司机和乘客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谁不系安全带就罚谁。这么说的话,司机不用管乘客是否有系安全带了吗?错!司机仍需尽到提醒义务!特别是营运车辆,如出租车、网约车、大巴车等,驾驶人必须以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或语音提醒乘车人等形式尽到提醒义务。
别忘了,营运车辆内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驾驶员是否存在提示动作也可以被一一记录。安全带不仅要系,更要正确系。
记住:安全带不是系给蜀黍看的,而是系在自己的身上,关键时刻可以保护生命。
(广东省公安厅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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