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新会公安成功破获4宗涉枪案件,抓获并刑拘4名嫌疑人,缴获疑似枪支6支、弹药以及一大批枪支配件。
快递订单露端倪
9月初,新会公安在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中,发现几名利用物流快递渠道购买枪支零部件的嫌疑人。通过搜集证据和深挖扩线,民警发现会城镇、双水镇和崖门镇分别有多名嫌疑人涉嫌自制改装枪支。
新会公安果断连夜突击,侦办民警依法进入新会区会城街道某公寓、双水镇某住宅、崖门镇某住宅及崖门镇崖南社区某农林场的4名嫌疑人家中进行搜查,当场抓获嫌疑人梁某(男,28岁,新会区双水镇人)、黄某康(男,35岁,新会区崖门镇人)、阮某靖(男,28岁,新会区崖门镇人)。现场搜出疑似自制火药枪支1支、气枪3支、枪支散件以及弹药一大批。
通过扩线审查,民警获得另一条重要线索,在古井镇官冲某住宅抓获涉枪人员唐某旺(男,55岁,佛山南海人)。经搜查,民警在嫌疑人房间内搜查并缴获疑似火药枪支1支、大发射钉弹94发、小发射钉弹53发。经审讯,4名嫌疑人分别对网购配件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枪迷上网学装枪
“其实我也知道私自组装枪支是违法的,但当时就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
面对审讯,梁某交代,自己是个枪迷,喜欢研究枪支组装。他先后花费2300元网购了枪管、夜光红外线激光瞄准器、消声器、钢珠等一系列气枪配件,一边看着网上的视频教程,一边自行摸索组装了一支改装的火药枪,用来到郊外打鸟打老鼠。
另外三名嫌疑人黄某康、阮某靖和唐某旺均交代,他们都是枪迷,平时喜爱研究枪支弹药,被警方搜查出的快排气枪、火药枪都是通过学习网上视频教学,网购零部件自行组装的,一般用于打鸟。
目前,新会公安分局已依法对上述解疑人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以案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买卖军用枪支1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将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定罪处罚。
对于网上贩卖枪支,根据国家枪支管理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如果网店贩卖的“玩具枪、气枪、仿真枪”等枪支达到国家对枪支认定、鉴定的标准,就属于违法行为。
▼厅哥提醒
枪支属于管制类物品,严禁公民个人购买、使用、持有。如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枪支鉴定标准
以下三种情况均认定为枪支:
1.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2.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3.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广东省公安厅 编辑:努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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