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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也算酒 电动三轮也是机动车,切勿以身试法!

时间:2019-10-10 14:45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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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顺德有一男子认为他喝的啤酒“不算酒”,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不算车”,喝着啤酒大摇大摆地上路。

  10月4日下午,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部门在逢简水乡巡逻时,发现一名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男子(刘某)居然一边开车一边喝啤酒,于是立即上前将其拦下,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178mg/100ml,经抽血检验,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根据相关规定,刘某将被处以罚款、拘役,以及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据刘某交代,他平日以三轮车载客、拉货为生,但从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当天下午,由于天气炎热,刘某就买了2罐啤酒,边喝边驾驶电动三轮车。他想着电动三轮车跟自行车一样,不属于机动车,而且喝啤酒只是解渴,所以上路也没有关系,没想到会被交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三轮、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需持有相应驾驶证,且在酒后驾驶此类电动车,将被视为酒驾,同样会受到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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