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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车竟载36罐液化气钢瓶!

这些“移动炸弹”1罐就能炸毁两层楼!

时间:2019-06-20 16:00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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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理说,万物皆有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却偏偏有人逆而行之,小型客车往往只能用于载人,但有司机却将面包车“掏空”,拆除座椅用作装载货物,这种行为已属于交通违法,而下面这位司机的行为更是让人“目瞪口呆”,竟然开着装满“移动炸弹”的改装车上路行驶。

  6月12日上午,肇庆怀集交警在怀集县诗洞圩镇巡逻时,查获一辆非法运输危化物品小型面包车,该车车厢内除驾驶室座椅,其余的已被拆除,里面是横卧的36罐已灌装30斤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非法改装的“黑车”运输易燃易爆品,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36罐已灌装30斤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究竟是什么概念?一罐普通家用液化石油气10升装约30斤,它等于300斤TNT炸药威力,足以炸毁两层楼房,而这辆非法运输危化物品小型面包车里运载的是36罐30斤液化石油气。

  交警对司机龙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液化气属于危险品,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运输,均属于非法运输行为。

  同样吓人的,还有佛山官窑的这枚移动“燃烧弹”一辆改装的面包车竟暗藏大量汽油。

  6月2日上午,官窑派出所警辅人员在设卡查缉时,发现一辆面包车竟散发着浓烈的汽油味,当民警要求车辆靠边调查时,司机竟试图加速逃离,十分可疑。所幸车辆被警辅人员及时拦截,当民警查看车辆后排时,发现令人震惊的一幕:车辆后排座椅均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大塑料箱。经进一步询问,里面装的竟是满满的汽油,约500升。民警发现,司机陶某杰并没有取得运输汽油相关的证件,也没有接受过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培训。目前,陶某杰因违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人有多大胆,车就有多大“产”。韶关翁源县有一辆车装了1000L汽油。

  6月1日下午,翁源县公安局翁城派出所民警、辅警,在翁城镇翁英路牛冈行路段开展设卡盘查期间,一辆货车缓缓驶来,民警例行对其拦停检查,在靠近该车闻到强烈的汽油味后,民警随即对司机进行询问,只见司机神情慌张、闪烁其词,一直强调都是一些家用物品,民警要求司机打开车厢门接受检查,发现原来里面压根不是家用物品,而是整整五个大油桶。

  民警询问司机油桶内装的是什么?不死心的司机试图忽悠,谎称油桶内装的是一些废机油,准备拿去处理。经检查,民警发现该男子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将其传唤至翁城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

  据司机肖某文(男,45岁,连平县人)供述,其车上装的是5桶汽油,大约1000升,用于给山上工人砍伐树木的电锯加油。民警发现该车并未取得危化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营运资质,肖某文也没有相关从业资格。目前,肖某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安全提示

  危化品运输必须办理“准运证”,按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悬挂危险品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不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证。禁止无关人员搭乘,随车人员要配备防护服,易燃易爆品不能在高温下运输,装卸工具要有除火花措施,必须有防水、遮阳措施。

  为了赚钱,这几位司机铤而走险,随意改动车辆用途,开着“移动炸弹”满街跑,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实不可取。市民发现违法运输、销售散装汽油行为,请及时报警!

  (平安南粤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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