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梅州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一个以张某丰为首的犯罪团伙,其利用淘宝店铺自称可提供公民开房、位置定位等服务,出售公民信息,通过利用广州一大学相关学生开展业务宣传推广,并使用学生的微信、银行账户进行资金转账,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同时,办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该团伙用于诈骗的微信号和银行卡也是从网络上购买的。
根据张某丰等人的供述,办案民警在淘宝网站上发现了售卖微信号、QQ和银行卡的店铺。为躲避网商平台打击,此类店铺没有商品简介信息,只有一张图片。图片印有“全新小号”“三个月号”“各种1-5年号”等字,还留有QQ号和微信号等联系方式。办案民警发现其QQ动态和朋友圈动态也有售卖微信号的信息。通过联系,店主称可售出实名或未实名的微信号,也有身份证和配套的银行卡出售。
尽管犯罪团伙有着很强的警惕性,但办案民警迎难而上,利用“智慧新侦查”系统平台优势,调动、整合各类可用资源,深挖扩线,追根溯源,梳理涉案人员信息,进一步查清了整个犯罪网络架构,为侦查办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经过两个多月的连续奋战,33名涉案人员浮出水面,分别分布在广州、深圳、惠州、河源、阳江、潮州、梅州以及浙江温州等地,收网抓捕时机已经成熟。在掌握团伙成员的活动规律、作案地点等基本情况后,梅州市公安机关火速奔赴各地实地侦查。1月5日,专案组民警展开统一收网行动,一举将33名犯罪团伙成员抓捕归案。
经查,以张某丰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在淘宝网站以提供查询公民开房记录、手机定位等服务为幌子,然后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查询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通过第三方软件伪造出带有真实证件照的查询结果图片,来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并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犯罪嫌疑人张某体、张某景、张某斌等人从2018年开始,通过淘宝店铺、专门的QQ号、微信号在网上发布售卖微信号、身份证、银行卡的推广信息,进行买卖微信号、银行卡和身份证等交易行为。该团伙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一套身份证和银行卡再转卖给他人;以11元的进货价购买新微信号,以23元卖出;以85元的价格买入老微信号,以150元卖出。期间共卖出微信号500余个、QQ号100余个、身份证银行卡10余套。
警方提醒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心存侥幸,掉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通讯员:粤公宣 编辑:努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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