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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还阻碍执法!6名违法人员被处罚

时间:2019-05-21 11:20 来源:肇庆市公安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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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 肇庆大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行政处罚6人,有力地震慑了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起来了解一下事情的大致经过:

  当晚20时许,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辖区景升南街与知青路交界处路段时,发现某商店门口处存在超门窗经营行为,严重阻碍了群众及车辆的通行。当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却遭到该商铺店主及其亲属谭某豪等人以拉扯、辱骂及勒脖子等方式阻碍正常执法。

  案发后,民警迅速前往处置,并依法传唤涉嫌阻碍执行公务的7名违法嫌疑人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违法人员谭某豪等6人如实供述了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人员谭某豪(男,38岁,佛山市三水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违法人员刘某洲(男,48岁)、刘某萍(女,50岁)、刘某娥(女,53岁,三人均为肇庆大旺人)被依法行政处罚,违法人员张某新(男,61岁,肇庆大旺人)、蔡某谊(女,44岁,揭阳市揭西县人)被依法行政警告。

  警方提醒:执法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要主动配合执法,如对执法有异议,应当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妨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希望广大市民携起手来,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为了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整洁、有序、文明而共同努力。

  (肇公宣 编辑:努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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