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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司机酒后驾车到交警大队被查处

时间:2019-05-08 10:17 来源:韶关市公安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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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26日上午9时,韶关曲江区大坑口居民冯某昨晚同朋友聚会喝了几杯小酒,发现自己有一宗交通违法没有处理,一清早驾驶车牌为粤FJ***5的小车到曲江交警大队处理违章,由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疑问,并走到办公室找到田主任咨询情况,在交谈中,他身上的一股酒味引起了田主任的注意,问他“你今早有无喝酒,开车来没有”,回答:没有喝酒,是一位叫“阳光”的朋友送我来的,真的警察我确实没有喝酒;问:你那朋友去那里,答:刚走了三分钟;问:请你将车锁匙交出来;然后民警接过车锁匙向大院里停放的车一按,车尾灯马上闪亮,问:这是你的车吗?答:是的;于是,大队民警马上对他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4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他并说“大清早的我怎么可能喝酒啊,是昨天晚上同朋友多喝了两杯酒而已,怎么现在还有酒味,能算酒驾?”民警随即对冯某进行了普法教育,使他知道自己存在的问题,真不该以为“隔夜酒”开车没有事,确实酒精在体内的代谢还没有完,血液里还含有酒精量,存在安全驾驶隐患;民警当面对冯某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使他知道喝酒驾车带来的危害性,做到时刻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随后田主任对他提出的冲红灯问题一一进行解释。

  由于冯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韶公宣 编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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