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务资讯 > 警务要闻

68次交通违法不处理?最终栽在天眼下!

时间:2019-04-28 10:20 来源:梅州市公安局 [字号: ]
分享到:

  总有人妄图交通违法不处理,不年检就能一躲再躲,逃避处罚。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17日,梅州梅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通过智慧新警务系统查获一辆68次违法未处理且未年检的小车。

  当天中午,该大队按照工作安排,运用智慧新警务系统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在梅州大桥梅塘西路,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在接到系统预警一辆鄂J***06牌照小车形迹可疑时,民警遂上前实施精准拦截,发现该车无年检标志。

  此外,民警还发现,该车辆2012年10月,在河源市长深高速超速行驶;2015年12月,在梅县区宪梓中路一红绿灯路口不按红绿灯行驶;2019年1月,在梅县区新县城违法停放车辆……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车自2012年以来在梅州、广州、河源等地先后超速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86次,其中已处理18次,仍有68次未处理,违法未处理扣分累计达200多分,累计罚款金额达到1万多元。

  据小车车主向某林(男,31岁,湖北省人)交代,为了逃避处罚,自己就一直未给小车年检,在日常驾驶过程中,更是以为未年检的车辆就可以违法行驶而不受处罚。

  目前,面对这样一辆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小车,民警当即依法对该小车进行查扣。对车主一直未处理小车违法的行为,民警依法扣留了向某林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责令其尽快到相应交警部门依法接受处理。

  警方在此提醒: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机动车有3次以上违法没有处理,交警可以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10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处理,可以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直到违法记录消除。

  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没处理,私家车将会影响出行,运输车辆会影响运营。希望广大驾驶能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同时提醒驾驶员要不定期查询车辆信息,有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要依法接受处理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提醒广大车主要依法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出行安全。

  (梅公宣 编辑:小宇)

附件下载:

 长者助手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电话:020-83832980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公安厅微信号

公安厅微博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