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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教训!醉驾撞上绿化带 结果需负事故全责

时间:2019-04-09 09:52 来源:梅州市公安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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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一位驾驶员应有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养。然而,即使醉驾入刑,还是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法律法规,明知故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

  2019年01月02日01时31分左右,陈某驾驶粤M1***9号牌小型轿车从梅州兴宁市205国道方向沿兴南大道往司前街方向行驶,行至兴南大道155号门口路段时,碰撞道路中央隔离栏后撞停在左侧的绿化池内,造成陈某受伤(至今仍在医院治疗)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确定如下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陈某醉酒后(血液乙醇含量为171.6mg/100ml)驾驶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应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酒驾伤人害己误终生,酒驾造成的事故已经数不胜数,每个事故都伴随着一个或几个家庭的破碎。在此,诚挚告诫每一位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查处酒驾醉驾已经成为交警的常态化工作,各位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牢记法律红线,莫在遭受处理时追悔莫及!

  (曾繁光 何婷婷 邓宇彬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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