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高要公安分局金利派出所远赴广西成功抓获一名盗窃车内财物嫌疑人卢某(男,20岁,广西人)。
2017年5月29日早上8时许,事主李先生驾驶自己的宝马车到金利某银行提取了35万现金,用于发工资,提完钱驱车至金利镇一五金配件厂并停在门口。然而,5分钟后他从厂里出来,发现车玻璃被砸,放在车后备箱处35万以及车上1万现金全部被盗,于是,他急忙向高要警方报了案。
接报后,由于涉案金额较大,高要警方高度重视,马上从刑侦大队及金利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通过翻查现场周围监控录像,走访周边居民群众,安排便衣民警守候在各金融网点等措施对该案展开深入侦查工作。由于案发现场位置偏僻,附近人烟稀少,且案发时间是早上8时,附近也没有目击证人,种种客观因素给办案民警增加不少难度,案件侦查工作一度受阻。
2019年3月份,经专案组民警不懈努力,一条线索终于令案件出现了转机,民警通过侦查锁定一名有吸毒前科的卢某,发现其有重大作案嫌疑。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民警初步掌握了嫌疑人卢某在广西一带活动的信息,遂组织部署开展抓捕行动。于今年3月23日,专案组民警在广西玉林成功抓获嫌疑人卢某。
“当时我取完钱就放在后备箱,还用杂物遮挡了,后面查看行车记录仪才发现自己的车在取钱的地方就已经被跟踪了。”事李先生事后对民警说。据向办案民警了解,嫌疑人卢某等人犯罪团伙十分狡猾,并且具备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其一行从广西进入我省境内后,为了躲避警方视线,更换三次假车牌。该犯罪团伙还戴上鸭舌帽、口罩在银行附近蹲点。他们作案时,专门挑选从银行提取大额现金的事主作为作案目标,然后尾随事主,伺机砸车玻璃实施盗窃,作案后迅速离开。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财物。尽可能将小车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所(安装有监控),避免停放在偏僻路段。独自驾车外出时,行车途中遇有异常情况需下车时,必须随手带走提包。无论离车时间长短,都要关好车窗,将财物随身带走,以防窃贼砸车窗或撬开后备箱。到银行支取大量现金,一定要保障不少于两人,且取款后要留意周围有无异常人员和车辆尾随,发现险情及时报警。
(梁彬彦 佘京俞 编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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