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酒醒后就可以开车?这是绝大多数人意识中存在的误区。其实,饮酒后第二天身体内的酒精含量很可能仍未完全褪去。近日,佛山大沥交警中队查处两起典型的“隔夜醉驾酒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8月29日早上,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大沥中队民警在沥雅路某批发市场路段开展设卡检查。8时许,一辆电动三轮车从远处骑来,民警将该车拦下后,便闻到司机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经酒精测试仪检测,三轮车司机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酒驾行为。随后在9时许,一辆摩托车向设卡点蛇形驶来,民警于是将其拦截,经检测,该摩托车驾驶员余某体内酒精含量竟达到246mg/100ml,已属醉驾,民警当即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经了解,原来黄某于前一晚深夜睡觉前喝了一瓶白酒,第二天早上起床以为酒散了,于是驾车外出。而余某则是在当日凌晨3时许与朋友在一起狂饮直至昏醉,早上起床后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外出。目前,黄某已被处以2000元罚款,而醉驾的余某已被刑事拘留。
佛山大沥交警告诫广大市民: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为己为人,切勿心存侥幸。同时提醒群众,血液酒精含量衰减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人在醉酒后经过一段事件,体内的酒精含量仍可能存在,千万不要有“喝酒隔夜就不是酒驾”的错误认识,切勿以身试法,侥幸上路。
(佛公宣 编辑: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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