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全市诈骗警情39起,立案38宗。
7月份诈骗警情类型分布如下:
7月份全市受害人群年龄分布如下:
通过数据显示,清远市网络购物诈骗犯罪仍然高发,贷款诈骗本月也特别突出,需广大市民注意防骗。另外,在暑假期间,学生、家庭主妇群体,需注意网络兼职刷单诈骗。
刷单诈骗手法披露:通过手机通话、短信、QQ、微信等互联网等渠道发布等方式发布兼职刷单信息,通过返还佣金方式,吸引有兼职需求的群体,并设置完成各种任务、多次让事主转账,达到诈骗目的诈骗手法。
典型案例:2018年7月13日,事主杨某到派出所报案,称上班期间收到短信,信息内容提供刷单兼职,就添加了对方QQ号码。通过与对方QQ聊天,了解刷单实为通过购买商家的商品,帮助提高商家信誉方式,经过支付商品价格后,返还事主所付本金和额外佣金的兼职。事主感觉能用空余时间获得额外收益,随后便答应嫌疑人刷单,通过对方发过来的付款二维码扫码付款600、1800、2400元,完成第一笔任务,随后收到佣金5元。这时,嫌疑人通过设置“三重”或者“多重”任务,并会根据聊天内容掌握事主的资金情况,将完成任务需支付的金额提高到数千、数万元,只有所有任务完成,才能归还本金和佣金。事主为了拿回本金,按照嫌疑人的指示,多次扫码支付,一共被骗34400元。
该类手法利用被害人想兼职、赚补贴等心理,对广大学生、家庭妇女等群体实施诈骗。具有诈骗目标针对性强,作案手法隐蔽等特征。同时,通过网银转账、微信红包、微信群红包等方式转移资金,躲避公安机关侦查和打击,社会危害性很大。
清远市反诈骗中心提示广大人民群众: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不轻信、不汇款、不透漏、不扫码、不要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
(清公宣 编辑:小姚)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