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属违法行为
佛山三水交警部门打击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一个月查获9辆套牌车
时间:2018-06-27 08:31 |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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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三水交警部门开展打击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查获涉嫌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9宗。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路面交通安全隐患清理整顿力度,净化全区道路交通秩序,保持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近期,三水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打击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三水交警在工作中摸排发现一辆悬挂粤A号牌的大型普通客车,有使用伪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嫌疑。6月20日12时许,交警部门行动专班利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精准获悉该违法车辆的活动轨迹,成功在三水安泰墓园内将其拦截,违法驾驶人员张某被抓了个现行。
据司机张某交代,其大型客车已达到黄标车(注销)状态,不能在道路上行驶,为赚外快,他冒险找到街边小广告,做了一副假冒车牌,悬挂在违法车辆上使用,以为这样就能瞒天过海,没想到还是被交警“火眼金睛”识破。
交警部门是如何查获违法车辆的呢?依靠的就是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据介绍,布控系统利用缉查布控卡口的高清摄像头,对每一辆过往的机动车号牌进行拍照并识别,发送至全国机动车数据库进行核查,检验车辆状态是否正常,并对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的情况发出预警信息。
根据预警信息,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会通知路面执勤警力实施拦截,实现对违法车辆的精确查处。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三水交警利用精准打击的科技手段,已查获涉嫌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9宗。
民警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佛公宣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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