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 8名青年人相约到广州市黄埔区一水深20米的水库游泳, 其间1名男子不慎溺亡。5月17日,3名男子相约到增城区沙埔一水库游泳,其中1人不幸溺水身亡。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5月22日)通报:进入夏季,天气逐渐炎热,市民群众前往山塘水库及游泳场馆游泳增多,溺水事故也进入了多发期,其中青少年儿童因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缺乏自控能力,容易发生溺水意外事故,家长应注意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慎防意外发生。
4月份以来,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19宗溺水死亡事故警情,15人死亡。警方对近期多起事故进行分析,发现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江河码头、水库、水塘等区域,原因主要是随着气温不断攀升,个别市民为图一时凉快,放松了防范意识,到没有安全救护设施的水域游泳,失足落水或戏水、游泳过程中发生溺水。
为加强安全防范,避免溺水事故发生,近期,广州警方加强山塘水库、游泳场馆等区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对经常发现有群众私自前往游泳、容易引发溺水事故的涉水区域,如山塘、水库、鱼塘、水渠、河流等区域,工矿企业、废弃工场、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积水区域,以及游泳馆、小区配套游泳池等全面进行排查摸底,做好安全评估。对排查中发现游泳人数多,又存在溺水安全隐患的山塘、水库、鱼塘、公园内湖、河流等区域,公安机关责令管理方设置清晰的安全警示牌,并在下水点及重点地段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对工矿企业、废弃工场、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积水区域,可以填平的立即督促业主方填平,不能填平的进行围闭。对以往多次发生溺水事故、群众仍经常前往游泳的重点部位,协调业主方、管理方组织人员加大巡查密度,有条件的落实专人看护,及时劝阻下水游泳的群众。
同时,警方积极督促辖内游泳馆、小区游泳池等场馆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救生员)和救生器材,开放期间,安全员要确保在岗在位,及时发现并救助溺水人员。社区民警负责上门督促检查,确保安全员(救生员)资格、配备、上岗时间符合要求,确保救生器材、灯光完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另外,交警部门还会同属地公安机关在道路发生水浸的时候,积极配合水务、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汛期时段水浸路段沙井盖、下水道区域防护和人员疏导等工作,防止出现路人落井溺水事故。
水警部门加强珠江内河道,特别是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群众经常游泳的重点河段的巡逻防控,从救援力量、装备上切实为溺水救生工作做好保障,确保发现溺水能及时有效开展救助。
广州警方提醒:市民群众应提高防溺水的安全意识,不要去没有安全救护设施的水域游“野泳”;青少年儿童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家长应该加强教育及看护,在各种水域玩耍时需家长或成年人陪同,时刻慎防意外发生。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有人落水,应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
(穗公宣 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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