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务资讯 > 警务要闻

出租屋成煤气瓶中转点 代客充气者无视安全被行拘

时间:2018-05-17 17:02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字号: ]
分享到:

  日前,大沥派出所香基社区民警中队社区警官在进行出租屋日常检查中,发现并取缔一个藏匿于出租屋内的非法储存煤气瓶窝点,当场缴获液化气瓶10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对无视安全而代客充气的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理。

  5月14日,大沥派出所香基社区民警中队沥西社区警官在出租屋巡查过程中,发现大沥镇沥西南湾村一出租屋内竟然堆放着大量煤气罐,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煤气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采取行动,对现场进行检查取证。经清点,民警发现该处共有液化石油气罐13个,其中装满液化气体的有5个,而且大部分煤气罐身标识模糊不清或无标识。这些煤气罐随便放置在烈日下,且紧挨居民区,现场没有配备任何消防器材,万一遇明火,后果不堪设想,俨然一个“定时炸弹”!

  民警随后迅速将违法人员甘某传唤至中队进行调查,并迅速对堆放的煤气瓶进行安全处置。经调查,甘某主要从事煤气罐代充服务,为了方便工作竟将收集到的煤气瓶和已充好尚未送货的煤气瓶均放置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内,并逐渐以此作为自己代客充气的中转站。甘某对自己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资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警方提醒:由于煤气罐可以反复充装使用,大家一定要检查其使用年限,定期为其“体检”,确保它“健康上岗”。同时,充装煤气要到专门的液化气站进行。安全问题,关系你我他!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有人在居住区存危险物质的,一定要迅速报警举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佛公宣 编辑:小江)

附件下载:

 长者助手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电话:020-83832980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公安厅微信号

公安厅微博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