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务资讯 > 警务要闻

长期纵容校车超载 深圳罗湖某幼儿园责任人被刑拘

时间:2018-05-07 08:26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字号: ]
分享到:

  车里黑压压的一群小孩子,很多都没有座位,这不是公交车也不是地铁,而是一辆载着上学幼儿的校车。

  2017年12月25日,深圳交警在罗湖区沙湾路大望桥路段执勤时查获嫌疑人骆某驾驶的牌号为粤B号牌中型专用校车具有超载嫌疑,随后将其拦停。经查验,该车核载19人,实载32人以上,载人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达到危险驾驶案立案标准。罗湖大队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调查,随后将案卷移交于侦查大队处理,侦查大队民警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该车安全负责人金某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安排乘车人数超过核载人数,纵容超载行为,也达到了危险驾驶案立案标准。

  2018年3月19日,深圳交警正式传唤嫌疑人金某前往侦查大队接受问话,金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之后民警将其抓获归案。经后期调查,发现该校车存在长期超载行为,属于严重超载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嫌疑人骆某和金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下一步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处罚。目前,该案2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接下来公安机关会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深圳首宗,校方负责人因校车超载,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深圳交警借此机会呼吁校方:要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如因疏于管理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等后果,校方直接负责人、管理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我们也再次呼吁校车司机要增强安全驾驶意识,要拒绝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大家长、市民群众如有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校方没有交通安全意识,让幼儿学生超载乘坐校巴,而客运大巴却是为了贪图暴利,疯狂超载45人。

  2018年4月6日14时50分许,深圳交警在盐田区艺海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B号牌的大型普通客车过道站满乘客,遂拦停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员朱某涉嫌危险驾驶被带回盐田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018年4月7日,盐田大队将该案情线索移交侦查大队。经查,由朱某驾驶从大梅沙出发至罗湖区黄贝岭地铁站(实际车主黄某直接收费,每人10元整)的粤B号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人数51人,实载人数为96人,载客超过核定成员15人以上,达到危险驾驶案立案标准。2018年4月7日,深圳交警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

  深圳交警经过多方取证和走访调查,第一时间调取固定关键视频证据,迅速查明了事情真相。4月7日对超载客车司机朱某进行刑拘,4月8日对车辆实际车主黄某采取刑拘措施。主办民警将该案视频证据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超载人数进行鉴定,现已完成证据固定,按照危险驾驶罪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审核。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嫌疑人朱某、黄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处理,目前2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客运大巴驾驶员、车主因涉嫌超载被刑事拘留,这也是深圳的首宗。

  在该案中,司机与车辆实际所有人平日都有固定客源,属于合法运营,但到了节假日为贪图小便宜,搞起了非法经营,甚至出现超载行为,在此呼吁各位司机、车主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切莫违法,一旦违法,等待犯罪分子的必将是公安机关的严厉惩戒。

  为什么深圳交警对超载行为,如此严厉地惩处呢?据统计:道路安全事故有70%,是由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我们都知道在超载的情况下,车辆的制动能力会变差,超出来的人员在车内没有座位,更别提系安全带了。如果这样的车上了高速,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深圳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节假日出行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交通工具,切忌贪图方便和小便宜。另外为更好保障深圳道路交通安全,对于该类违法行为,市民群众请积极踊跃举报,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会予以相应举报奖励。

  (深公宣 编辑:小宇)

附件下载:

 长者助手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电话:020-83832980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公安厅微信号

公安厅微博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