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东莞市公安局联合该市烟草专卖局对东莞市桥头镇新城市场某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销售假烟的行为,当场抓获该商行的实际经营者、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该商行的仓库内起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香烟共21502条。经广东省质量监督烟草检验站对查获的该批烟草进行鉴别检验,鉴定该批烟草涉及80个品种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且经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对该批涉案烟草专卖品进行核价,鉴定该批烟草的总价值为人民币334万元。经查,张某某对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香烟的行为供认不讳。
2018年1月31日,东莞市公安局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执行刑事拘留。2018年3月8日,张某某被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通讯员:黄桂林 刘兴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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