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带纽扣摄像机、腰缠无线电收发装置、耳藏微型耳机。这些间谍电影里的场景,发生在粤北山城韶关始兴一驾考现场。3月30日,韶关始兴警方侦破一宗驾考作弊案,一名作弊学员考试成绩予以作废并禁考一年,2名驾校教练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刑事拘留。
3月30日上午11时许,始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始兴县车管所考试中心报案称:车管所民警在科目一的监考过程中发现学员李某、徐某随身携带无线电子设备传输作弊,并当场缴获其使用的纽扣摄像机、耳机等电子产品,接报后民警迅速来到考场,将作弊考生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据李某交代,介绍自己利用考试作弊通过驾考考试的正是自己的学车教练邱某、张某(均是始兴县某驾校教练),其因为文化程度有限,担心自己考不过,于是邱某就说可以用钱买过去,但是要在身上装电子设备来作弊,李某听后表示同意。经协商,李某先约好考试日期,邱某再将考试日期、考生信息发送给张某,张某负责在考试前带考生去装电子作弊设备,从而达到“考试通过”的目的。
当天中午民警立即赶往邱某、张某所在的练车场,当即将两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审讯,邱某、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邱某、张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刑事拘留。李某因在驾考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考试成绩予以作废并禁考一年。
办案民警介绍,该起案件是始兴县首次查处的组织考试作弊案件,为确保驾驶人考试的公平公正,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驾考作弊行为,一旦发现考生有作弊等违规行为,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消考试成绩,在1年内禁止办理驾驶证申请业务。民警也提醒,市民要认真参加驾考,不要相信所谓的“包过”谎言,这是对生命负责。
据了解,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替考、作弊、协助作弊等行为,轻则拘役,重则入刑。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包括了驾驶证考试。“作弊入刑”,涉及三个罪名,分别是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替考罪。
(张勇 罗俊逸 邓小林 编辑:小宇)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