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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顶放玩偶 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属交通违法

时间:2018-03-29 11:06 来源:梅州市公安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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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现,一些车主爱上用卡通玩具“打扮”自己的爱车,即在车顶上放置“蜘蛛侠”、“葫芦娃”、“机器猫”、“龙猫”、“超人”等装饰,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效仿,这些行为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属交通违法。

车顶放玩偶,存在安全隐患

车主在车顶上安装各种挂饰和玩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安装不够牢固,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挂饰一旦发生脱落,有可能对周边车辆及交通参与者造成极大的伤害,大大增加了道路行驶的危险性;此外,卡通玩偶色彩鲜艳、造型夸张,可能会引起其他驾驶人的关注,而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容易导致追尾或者剐蹭等交通事故。

车顶放玩偶,属于交通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并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处于罚款五十元。

交警提醒:在车顶放置个性玩偶,车内放置挂件、摆件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为了避免意外的发生,不要在车身外部和车辆内部增加任何不必要的配件、挂件或装饰。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应把行车安全时刻放在第一位。

曾繁光 罗木君 邓宇彬 编辑:努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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