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近两年,原本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警方这么快抓到了老板,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这下可以安心返乡过年了!”1月29日,异地务工人员林先生在龙江派出所签领了被拖欠的6700余元工资,心中万般喜悦。
2018年以来,顺德公安深入开展“百日强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截至1月25日共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7宗,抓获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160多万元,切实维护了110多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昨日,顺德公安通报了两宗典型案例,并现场向部分务工人员发还了工资。
返乡前高兴领回被拖欠许久的工资
29日一早,天降小雨,寒风瑟瑟,但是湖南人林先生的心里却时暖滋滋的。原计划于昨夜收拾行囊启程返乡的他,不曾想提前收到了龙江警方送来的 “惊喜”——他和另外12名工友被拖欠许久的工资终于追回了!当日上午,他们从龙江派出所如愿领回了工资。
“老板从2016年开始失联,公司也随之关门,当时我们十几个工友非常气愤,无奈之下只好向人社局求助,不久后,人社局又将案件移交给了警方。”林先生向记者回忆起当初讨薪的过程。
近期,龙江派出所接报,龙江镇某装饰公司法人代表朱某(男,40岁,江西人)于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拖欠公司13名员工10万多元工资。据了解,13名员工的工资并不是一次性全部获得,每次都是发放一部分,再截留一部分。据事主黄先生介绍,他于2014年在朱某公司务工时,每次都只能获得工资的一部分,剩下的工资总是被诸如资金没到位无法发放等各种理由推脱,因为每次的欠款并不多,同时还一直在公司工作,也能拿到大部分的工资,所以对欠薪一事也没有很在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欠下的薪水越积越多,直到2016年10月无法联系上朱某时已有1万多元的工资没有拿到。此时,朱某为避免员工催促欠款,更换了手机号,并且藏匿起来。
龙江派出所民警经过侦查,发现朱某在禅城、南海、高明等地活动,遂于2018年1月10日凌晨在高明区常安路附近将朱某抓获。据朱某交代,由于行业竞争大,其公司业务范围不断被压缩,从2014年开始勉强维持公司运营,但是每次也只能先支付一部分的工资给到员工,直到2016年10月再也无法维持公司的经营,便索性“人间蒸发”,但是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目前,朱某已被依法逮捕。
此外,容桂派出所于近期也查处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嫌疑人杨某(男、38岁、浙江人)被抓获。据悉,2012年4月,杨某白手起家在容桂经营一家模具公司,固定员工有30人左右。2016年5月起,杨某染上了赌博恶习,为偿还赌债还借了高利贷。2017年3月,杨某开始拆东墙补西墙,逐步拖欠公司工人的工资,总共14万多元。为了避债,2017年6月,他将公司的法人代表改成他哥哥,7月又将模具厂的设备悄悄转移卖出,并将手机停用。容桂派出所接报案件后,迅速对该案进行侦查。2018年1月7日,民警在容桂街道某商品楼内将杨某抓获。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最高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通报会上,顺德区民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严冠球介绍,该局一直将治理欠薪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努力,去年的欠薪纠纷同比下降20%,共计为6424名工人,追回工资8243.7万元,仅近两个月已经追回工资约3191万元。严冠球呼吁,当发生欠薪时,劳动者可向所在镇街人社部门或拨打12333、12345投诉举报电话反映情况,人社部门会尽快核实情况依法处理。如用人单位不执行人社部门发出的改正指令且存在转移资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社部门将会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佛公宣 编辑: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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