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启动“飞鹰四号”建序专项行动、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停车场所拉网式清查黄标车和报废车辆之后,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飞鹰四号”路面统一清查行动,采取“围栏”方式严查黄标车、报废车和无牌车,确保发现一辆查处一辆。行动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出动大批警力,在主要路口设立卡点并派出一批巡逻行动小组,共查处黄标车47辆,查扣报废车及其他违法车辆32辆。至此,“飞鹰四号”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依法查处的黄标车已达147辆。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俗称,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一辆黄标车的单车污染物排放量为国Ⅲ车的14倍、国Ⅳ车的25倍,对大气环境危害甚大。从2016年1月1日起,汕头市在全市范围内限制黄标车通行,中心城区实行全天24小时限行。为强力推进汕头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环保部门开展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龙湖大队领导带领四中队民警会同支队机关增援警力在路口使用移动隔离栏,利用车辆等红灯之机实施“围栏”,对被“围”的汽车逐一进行检查,对重点嫌疑车辆现场通过“警务通”查询相关状况。晚上8时15分左右,一辆号牌为粤D/49A××的银灰色别克赛欧小轿车沿金砂东路自东往西行驶至该路口,被执勤民警查出存在33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而且该车自2012年底年审到期后再未参加年审,属应强制报废车辆。民警依法查扣该车,并对车主谌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主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据谌某称,他从家乡湖北来汕当泥工已27年,平时早出晚归基本都呆在工地,较少上路行驶,因此没想到要年审。“这车是十多年前向别人买的二手车,确实也到该报废的时候了。”谌某对记者说。
晚上8时40分左右,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金砂东厦路口附近查获一辆号牌为粤D/919××的黑色小轿车,“警务通”查询显示该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且车辆已达强制报废标准。执勤民警依法查扣该车,进一步核查车辆违法情况。
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持续对停车场所和路面开展清查,坚决打击黄标车和无牌、报废车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和大气环境。希望黄标车的车主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应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否则一经查获,必将依法严肃处理。
(汕头公宣 编辑: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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