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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口袋计算器”东莞上线

——当事人可自助计算不求人

时间:2017-10-13 10:21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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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从东莞市第二法院获悉,由该院和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监制的“东莞交通事故人伤计算器”(微信小程序版)经过多日测试后,日前已正式上线。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自行协商、交警组织调解或者准备向法院起诉前,均可以借助该计算器,自行计算赔偿金额“不求人”。

“我们在案件调解的过程中发现,由于损失计算方法比较专业,很多事故当事人不清楚该怎么确定事故损失。伤者一般想多获得赔偿,常常会提出一些过高的要求,而对方也想在合理范围内尽量少赔一点。一来一往,双方就容易产生矛盾。”东莞市第二法院有关项目负责人介绍。

那到底应当按什么标准赔偿呢?该负责人称,该交通事故人伤计算器就是为了方便计算事故损失,减少事故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开发的。该计算器内置东莞市交通事故案件的通常裁判标准,可快速计算人身伤亡(不包括财产)的损失金额,协助当事人评估事故损失,建立合理的赔偿预期,有助于事故各方协商化解纠纷,减少进入法院诉讼的机率。该计算器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发使用,不占用手机内存空间,是一款很方便的“口袋计算器”。

该计算器采用“计算总损失为主、确定各方承担损失金额为辅”的开发思路,力求操作简便。

根据当事人录入的信息,结合司法实践及判例,该计算器将根据通常标准计算确定事故的3项总损失:事故总损失、交强险医疗费用总损失、交强险死亡伤残总损失。根据以上3项总损失情况,再结合“赔偿计算说明”,当事人就可以大致计算确定赔偿数额。但由于个案情况不同以及证据证明效力等问题,计算得出的结果,仅作为处理事故或协商赔偿时的参考。

另外,该计算器内录有近3年的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常用法律法规,有助于当事人对事故处理及赔偿计算有进一步了解。

3种使用途径

①可以通过微信“发现”功能项下小程序查找“东莞交通事故人伤计算器”;②登录东莞市第二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点击“人伤计算器”进入;③登录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东莞交警”,在资讯服务项目下点击“人伤计算器”进行使用。

(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林思琪 通讯员:张卓林 黄彩华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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