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清远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下称市反诈骗中心)正式启动了涉案资金原路返还工作。截至九月底,已成功办理发还16起,发还资金440739.60元。
2017年8月,市反诈骗中心先后派员前往北京、广州等地办理并共提交通过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止付、冻结涉电信诈骗资金13起,涉案总金额344707.6元,现已成功发还4起,共发还金额188239.6元。
2017年9月初,市反诈骗中心联合连南县公安局前往四川成都、绵阳等地对今年3月初破获的福建省苏某等人“网络兼职刷单诈骗案”的11名受害人开展涉案资金原路发还工作,共发还被骗资金共12万元。
2017年8月,清新区公安分局经法院判决对2016年破获的广西陈某等人诈骗案的其中两名事主进行资金返还,其中返还被害人肖某生93500元,返还被害人王某军39000元。
在办理资金返还的同时,清远市民警对受害群众再次做起了防诈骗宣传,教育群众如何辨别诈骗手段,进一步提高防骗意识,防止再次上当受骗。
下一步,市反诈骗中心将继续加大立体化宣传防范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案件的发案规律与特点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提升群众的防骗能力;同时,提升公安机关及时止付、冻结效能,继续做好受害群众被骗资金挽损工作。
(清公宣 编辑:芭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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