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公传发〔2019〕674号)要求,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对我省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7日至1月13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对候选单位进行监督和评议。针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者线索,可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公安厅反映情况,匿名反映情况一般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省公安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法制总队
联系电话:020-831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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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
2020年1月7日
广东省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候选单位名单
县级公安机关: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莞城分局
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备选)
基层所队: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禁毒大队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
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谷都派出所
珠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一大队(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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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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