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广东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公安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积极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通过多样化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拓宽政策传递的新媒体渠道,进一步提高民众参与度,有效助力管理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gdga.gd.gov.cn/gkmlpt/index)下载。
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邮编:510050,电话:020-83111807,传真:020-83111874,电子邮箱:gatgk@gd.gov.cn,微博号:平安南粤,微信公众号:平安南粤。
一、概述
(一)全面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根据有关领导职务变动和内设机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省公安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人员组成,并由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太平同志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将厅直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督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法制复核和联动会议机制,认真落实超时警告、限时督办和举报核查等工作措施,组织召开部分地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研讨分析会,有效提升队伍管理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对重要社会关切事件、重要政策文件以及省公安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第一时间以多媒体、多样化的方式进行权威解读,实现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成立省公安厅新闻舆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公安新闻宣传和重大舆情处置应对工作,依托“四中心+警种”舆情联动应对机制,切实加强政务舆情集成化分析研判、一体化应对处置、扁平化指挥运行,不断增强政务舆情发现能力和处置应对合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省公安厅主动解读有关政策文件18篇(次),开展意见征集和问卷调查活动11次,发现处置政务舆情210起,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省公安厅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权威信息。结合“五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网民留言办理等工作要求,继续完善会议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大力推动部门间协调联动和政务信息共享。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先后两次组织专业人员对文件定密、信息公开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平台和信息安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定期报告工作要求,及时发布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机关权责清单,按时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项目信息。
(四)全面规范建议提案类事项办理。认真办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8年,省公安厅共承办建议提案153件、省政协提案64件,其中有2件省人大建议、6件省政协提案分别被省府办公厅、省人大、省政协列入重点督办,均已按期办结,并在政务网站对有关建议提案类事项的办理内容、过程及结果进行主动公开。
(五)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政务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完善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打造全面、权威和高效的公开平台。正式上线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提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查询、全省各地警情通报、案件办理进度查询,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公示等六大功能,方便群众了解执法依据,获悉公开信息和有关案件办理进度,有效推动了阳光警务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省公安厅共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活动16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6场,处理境内外媒体采访申请48宗,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9200余篇(次);通过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警务工作信息4.7万余条,其中涉及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和人员招考等方面的重点信息1401条;接收处理网民咨询、投诉、举报、情况反映等留言信息13.9万余条,全部按时办结。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省公安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2件,同比增加48%。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382宗。按申请形式划分,网络申请347件,传真申请0件,信函申请35件,当面申请0件。按业务类型划分,涉及网络安全58宗,涉及治安管理(含户政管理)29宗,涉及刑事案件侦查及司法鉴定工作14宗,涉及交通管理16宗,涉及信访工作3宗,涉及经济侦查18宗,涉及出入境管理3宗、涉及消防工作4宗,涉及督察工作2宗,涉及警务保障工作15宗,涉及法制工作10宗,涉及其他事项的210宗。
(二)答复情况。省公安厅对受理的38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21件,同意部分公开7件,不同意公开25件,已主动公开29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99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107件,其他情况9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及投诉处理情况
2018年,省公安厅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工作及相关事项的咨询约7.09万人次。其中,政务网站、公安微博、电子邮件咨询约6.1万人次,电话咨询约1500人次,咨询重点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含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和网络安全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2018年,省公安厅安排2名民警和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办与新闻中心合署办公。厅直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主管领导和联系人,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收支情况。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省公安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诉讼1宗,未收到关于下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书面投诉和举报。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省公安厅紧紧围绕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把广东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目标,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和进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程序规范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五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队伍专业化水平亦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9年,省公安厅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高工作的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动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组织、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和重要性的认识,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善工作定期点评和内部通报制度,加大督办和问责力度,确保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
(二)完善制度规范。优化“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信用“双公示”和数据开放工作流程,完善保密审查、法制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以及重要会议、建议提案类事项办理结果公开程序规范,及时修改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三)提升公开水平。切实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移动互联网作用,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四)深化基层试点。认真总结基层户籍管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完善政务公开系列标准指引,以点带面,抓好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谋划,结合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促进全省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
(五)强化平台建设。加快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规范“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管理,积极拓展新型移动公开平台,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按照“智慧新警务”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执法公开平台管理,打造全面、权威、高效的公开平台。
(六)提升队伍能力。健全和完善队伍激励保障机制,继续开展面向基层的业务培训和专业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分析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建设专业型队伍,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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