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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生命经不起任何意外 酒后切勿开车

一男子酒后将小车从酒吧开到路口等代驾 被汕头潮南交警刑拘

时间:2019-02-25 10:15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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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多前,汕头一名中年男子到护堤路一带吃晚饭时喝了酒,由于餐馆地点偏僻难找,离开时他便把自己的小汽车从巷子里开到大路旁等待代驾司机到来,不料被路过的巡逻交警碰上,就是这短短几十米路程,让他付出了拘役1个月的惨重代价。近日,这样的“戏码”再次上演,所不同的是,这次被查获的醉驾者连声喊冤,坚称自己没有酒后驾驶。

  2月22日凌晨2时多,交警潮南大队查处酒驾专业队民警在国道324线潮南峡山路段巡查时,发现某酒吧路口停着一辆打开报警闪光灯的粤D号牌白色小汽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座上没有人,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潮阳籍男青年郑某辉全身酒味,声称他在等老表过来开车,自己并没有开车。

  为还原事实真相,执勤民警调取了某酒吧的监控视频资料进行分析,证实郑某辉当时直接前往酒吧停车场,上车后将车辆开到路口处停靠。在证据面前,郑某辉终于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的事实。他从酒吧出来准备离开时,打电话让表弟过来帮忙开车,但却糊涂地认为从停车场到路口也就大约100米的距离,不会有什么事,更不会那么巧就碰上交警,于是放胆自个开车来到大路口等人。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郑某辉身体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7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驾。民警随后将他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数值为92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驾驶标准。目前,郑某辉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指出,停车场不是法外之地,在公共停车场酒驾同样要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即使郑某辉是完全在停车场里面驾驶也难辞其咎,何况其车辆还行驶了一小段其他道路。生命经不起任何意外,只要喝了酒就绝对不能去摸方向盘。

    (汕头公宣 编辑:努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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