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务资讯 > 公告公示

【警方提醒】各商家企业须锁好财物 避免被盗

男子斗气辞职 为报复盗窃被拘

时间:2018-11-21 07:40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字号: ]
分享到:

  男子跟老板发生言语争执后,为报复老板解心头之气,辞职后潜回旧处盗窃,殊不知,这一行为却要用自由来买单。

  11月3日13时许,事主关某群回到其位于西樵镇一商场的服装店时,发现放在收银台里的现金和手机被盗,合共损失人民币3260元,随即报警求助。

  接报后,西樵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取查看视频监控,并锁定了嫌疑人张某伟。11月16日,民警在高明区荷城街道某出租屋将其抓获。

  经审查,张某伟交代,其于2018年10月初在该服装店担任店长职务,直至11月初,因工作上的问题与老板发生言语争执,脑子一热便当即辞职不干了。

  离职后两天,张某伟越想越气,决定要报复一下老板以解心头之恨,便于11月2日晚上21时许,凭借自己对服装店和商场运营的熟悉,提前进入商场内,待服装店关门员工离开后,利用店铺关门及广场锁门的时间差,偷偷潜入该服装店。身为前店长的张谋伟,轻松地在柜台里找到1020元现金和一台手机,装在衣袋里便离开商场,乘车回到高明的住处。事后,嫌疑人因不知道偷来的手机密码,在乘车返回西樵期间将手机随手丢出车窗外。

  目前,嫌疑人张某伟对其盗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各商家企业,在离开时要确保店铺电脑、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锁好,避免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佛公宣 编辑:小宇)

附件下载:

 长者助手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电话:020-83832980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公安厅微信号

公安厅微博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