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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家长勿放任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

时间:2018-08-08 17:51 来源:梅州市公安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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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暑假这段时间,孩子们脱离学校的监管,家长往往又忙于工作无暇顾及,这是导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所以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也成了暑期安全的重中之重。经交警大数据平台的监测,近三年来,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多发生在6-8月,即暑假期间,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学生暑假安全不容忽视!下面的交通事故案例,希望能给家长和孩子们一些警示。

  2018年06月09日15时40分许,某中学在校生肖某阳(男,17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由兴宁市径南镇方向沿205国道往兴宁市城区方向行驶,行至205国道永和镇长安村道路口路段时,遇前面从右边路外驶入国道由兰某刚(男,32岁)驾驶的小客车(乘载马某俊),在此瞬间,摩托车驾驶人在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过程中,致使摩托车失控倒地往前滑行与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肖某阳、兰某刚、马某俊受伤(均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有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检验、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兰某刚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路外驶入道路借道通行时,未让在道路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肖某阳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登记且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应当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请各位家长务必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要放任孩子驾驶机动车上路,危害自身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同时,作为未成年人应当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拒绝无证驾驶,远离事故。

  (曾繁光 何婷婷 邓宇彬 编辑: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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