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1日,在深圳工作的雷州籍李先生写信到湛江公安“局长信箱”反映业务办理问题,称其通过粤省事申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但迟迟未收到,由于单位多次催要,希望派出所能尽快出具。
湛江公安“局长信箱”工作专班按照接诉即办标准,第一时间将信件转达雷州市公安局核查办理。经属地公安机关核查,李先生于2024年4月3日通过粤省事申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户籍所在地雷州市公安局乌石派出所已于次日受理审核,随后于4月7日按照规定为其出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已发送至其预留的个人电子邮箱。
5月11日当天收到转来的信件后,乌石派出所民警当即联系李先生核实情况,发现这系一起“乌龙”事件。原来,李先生提供的个人电子邮箱有问题,无法接收新邮件,导致其未收到派出所发送的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
为尽快为李先生解决眼前的难题,经双方沟通后,派出所决定再为李先生出具一个纸质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民警扫描后通过微信将该证明发送给其。事后,李先生向民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