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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临时来粤小汽车牌证业务办事指引

时间:2015-07-30 10:28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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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机构: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办理事项:港澳直通车业务    咨询电话:020-83111536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尖彭路388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6:50,节假日除外;网上办事时间不限。

  办事依据:

  1、省厅颁发《关于港澳入出境小汽车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84〕粤公发(治)115号)

  2、省府《关于放宽香港小汽车入出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审批条件的复函》(粤办函〔1995〕503号)

  3、省府《关于再次放宽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审批条件的通知》(粤府办〔2002〕38号)

  4、省厅关于印发《澳门车辆入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公通字〔2008〕216号)

  5、省厅《关于调整投资类商户办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审批条件的通知》(粤公通字〔2009〕12号)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5日    更新时间:2015年7月21日


  一、初次申请

  (一)申请资料

  1.《一次性临时来粤小汽车牌证申请表》;

  2.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在获取香港运输署批准后提交给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3.指定驾驶人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对车主登记为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授权书 ;

  4.指定驾驶人的内地机动车驾驶证和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二、牌证延期

  (一)所需资料

  1.《一次性临时来粤小汽车牌证申请表》;

  2.指定驾驶人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无法按时离境的证明、凭证(如交通意外发生地交警部门出具的证明、患病住院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等)。如不能提供,自离境之日起3年内将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5.原《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及驾驶人入出境批准通知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如因丢失等原因不能提供,请在《一次性临时来粤小汽车牌证申请表》备注栏注明。

  注:经办人必须是车主或者指定驾驶人,不能代办。

  

  三、牌证补领

  (一)办事资料

  1.《一次性临时来粤小汽车牌证申请表》;

  2.指定驾驶人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对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超过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有效的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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