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文延期
1.办事条件
批文有效期1年,申请人可在批文期满前60天申请延期,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每次延期1年。
批文延期前,其对应机动车在内地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须处理完毕。
2.办事材料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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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条件
批文有效期1年,申请人可在批文期满前60天申请延期,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每次延期1年。
批文延期前,其对应机动车在内地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须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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