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内地企业申请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港珠澳大桥口岸)
(一)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辆指标(不予增办)。
2.已申请非大桥口岸的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商户,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
(二)办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驾驶人的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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