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管局专栏 > 业务指引

二、新办通行深港口岸粤港小汽车业务办理流程

时间:2019-04-22 10:53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分享到:

  香港籍车辆(香港入出内地小汽车)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 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相关资料,提交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时间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受理、拍照,获准后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领取受理回执。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邮寄领证。

  3.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凭受理回执到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汽车检验中心验车;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验车通过2个工作日后,申请人交纳牌证工本费,凭受理回执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以下称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特别提示:此前现场受理时选择邮寄服务的,则不需到办证大厅领证)

  5.申请人凭批文卡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请领取《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即禁区纸)。

  6.申请人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取得海关核发的备案证明及车辆通关证件。

  7.申请人凭批文卡、驾驶人出境入境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深圳边检总站皇岗边检站办理边检备案手续。(特别提示:首次备案驾驶人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8.备案驾驶人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通关,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锦渡车管所领取内地机动车号牌并固封。

  9.备案驾驶人驾车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验车,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申请领取安装用于口岸通关的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和驾驶人电子识别标签(即司机卡)。

  办结上述手续后,备案驾驶人即可携带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卡、海关核发的车辆通关证件等相关证件,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往来粤港两地。

  内地籍车辆(内地入出香港小汽车)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相关资料,提交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时间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受理、拍照,领取受理回执。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邮寄领证。

  3.申请人交纳牌证工本费,凭受理回执按照回执上的领证日期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称批文卡。(特别提示:此前现场受理时选择邮寄服务的,则不需到办证大厅领证)

  4.申请人购买香港机动车保险,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请香港机动车号牌的号码、《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有效期较短)、《国际通行许可证》。

  5.申请人到香港机动车号牌制作机构,制作并取得号牌;到香港上葵涌验车中心预约验车;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回到内地自行固封香港机动车号牌。

  6.申请人凭香港《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国际通行许可证》和批文卡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办理香港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备案手续,领取更新后的批文卡。(本环节可选择网上办理)

  7.申请人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驾车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取得海关核发的备案证明及车辆通关证件;申请领取安装用于口岸通关的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和驾驶人电子识别标签(即司机卡)。

  8.申请人凭批文卡、驾驶人出境入境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深圳边检总站皇岗边检站办理边检备案手续。(特别提示:首次备案驾驶人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9.备案驾驶人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前往香港,按照预约时间,凭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香港上葵涌验车中心办理验车手续;并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领取有效期较长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办结上述手续后,备案驾驶人即可携带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卡、海关核发的车辆通关证件等相关证件,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往来粤港两地。


附件下载:

 长者助手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电话:020-83832980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公安厅微信号

公安厅微博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