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编号为1006686、2000619、1013689、1019076、0212966、0234780、0231364、1033516、0024077、0036282、0216571、0232432、1003442、1035493、1035490、2000169、1041339、0224679、1027187、1029379、G006736、G001575、1016355、1014000、1002650、1031023、0036590、1029005、0201368、G000535共30个指标的变更商号、补领批准通知书、指标注销等相关业务,现予以公示30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书面反映(电话:020-83111536,传真:020-83111537)。公示期内未有第三方提出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予以办理后续手续。
一、指标号为1006686(号牌粤ZJ530澳)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变更商号业务。
二、指标号为2000619(号牌粤Z190J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三、指标号为1013689(号牌粤ZM856澳)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四、指标号为1019076(号牌粤Z496E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五、指标号为0212966(号牌粤ZA748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六、指标号为0234780(号牌粤ZR902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七、指标号为0231364(号牌粤ZP061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八、指标号为1033516(号牌粤Z13K0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九、指标号为0024077(号牌粤Z7906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指标号为0036282(号牌粤Z7557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一、指标号为0216571(号牌粤ZD023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二、指标号为0232432(号牌粤ZQ073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三、指标号为1003442(号牌粤ZG816澳)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四、指标号为1035493(号牌粤Z27J2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五、指标号为1035490(号牌粤Z16J0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六、指标号为2000169(号牌粤C7M319)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七、指标号为1041339(号牌粤Z166G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十八、指标号为0224679(号牌粤ZH796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十九、指标号为1027187(号牌粤Z69D8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指标号为1029379(号牌粤CKS756)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一、指标号为G006736(号牌粤Z512P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二、指标号为G001575(号牌粤Z180M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三、指标号为1016355(号牌粤Z286D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四、指标号为1014000(号牌粤Z479A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五、指标号为1002650(号牌粤SGE111)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六、指标号为1031023(号牌粤Z18F7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七、指标号为0036590(号牌粤Z9291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八、指标号为1029005(号牌粤Z20C7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九、指标号为0201368(号牌粤Z0J92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三十、指标号为G000535(号牌粤Z516L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