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编号为1014824、1020646、0025051、1040122、0237444、0237885、1029996、G002928、1030497、0227095、0220266、1023793、1007448、1015557、1039482、0221231、1016260、1011163、G004012、1037410、1031085共21个指标的换车、变更商号、补领批准通知书等相关业务,现予以公示30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书面反映(电话:020-83111536,传真:020-83111537)。公示期内
未有第三方提出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予以办理后续手续。
一、指标号为1014824(号牌粤ZN412澳)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变更商号业务。
二、指标号为1020646(号牌粤ZQ203澳)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换车、变更商号业务。
三、指标号为0025051(号牌粤ZBT48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四、指标号为1040122(号牌粤Z75P0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五、指标号为0237444(号牌粤ZU137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六、指标号为0237885(号牌粤ZU260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七、指标号为1029996(号牌粤Z57E1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八、指标号为G002928(号牌粤Z018N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九、指标号为1030497(号牌粤Z82G6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指标号为0227095(号牌粤ZL441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一、指标号为0220266(号牌粤ZG575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二、指标号为1023793(号牌粤S833PM)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三、指标号为1007448(号牌粤ZY271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四、指标号为1015557(号牌粤Z720C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五、指标号为1039482(号牌粤Z17R9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六、指标号为0221231(号牌粤ZH222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七、指标号为1016260(号牌粤Z902C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八、指标号为1011163(号牌粤ZL710澳)的指标所有人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十九、指标号为G004012(号牌粤Z01U8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指标号为1037410(号牌粤Z59J8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二十一、指标号为1031085(号牌粤Z29G7港)的指标所有人声明:办理车辆指标注销业务。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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