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已实施的香港、澳门入出内地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免检措施基础上,优化相应车辆检验周期,具体优化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在港澳地区注册登记的9座(含)以下港、澳入境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及临时入境车辆除外),在完成首次入境必检基础上,自港澳地区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依照内地标准进行上线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依照内地标准进行1次安全技术检验。
二、车辆在内地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不再适用本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三、深圳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珠澳跨境工业园珠海园区、临时来往粤港、粤澳等入境车辆仍按原规定办理。
附件:9座(含)以下港澳入出内地非营运小客车检验周期对照表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9座(含)以下港澳入出内地非营运小客车检验周期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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