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编号为1012300、1019033、1004704、1008264共4个指标的换车、变更商号、补领批准通知书等相关业务,现予以公示30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书面反映(电话:020-83111536,传真:020-83111537)。公示期内
未有第三方提出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予以办理后续手续。
一、指标号为1012300(号牌粤ZM607澳)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8月30日声明:办理换车、变更商号业务。
二、指标号为1019033(号牌粤ZP830澳)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9月1日声明:办理换车、变更商号业务。
三、指标号为1004704(号牌粤ZH783澳)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8月30日声明: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四、指标号为1008264(号牌粤ZK418澳)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8月30日声明: 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长者助手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